3)公司和项目部按照评审意见,对各自层级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以及不合格项进行分析研究,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或完善。
4)反馈意见要求重新评审的,公司和项目部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要求重新进行评审。
5.批准印发
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论证合格后,由公司各层级主要负责人签发实施,并进行备案管理。
③评审要求
1.应急预案编制涉及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或者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,应当征求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同意,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附有评审人员名单。
2.评审原则
应急预案评审应遵循以下原则:
1)实事求是、符合公司应急管理工作实际;
2)对照相关标准,发现预案存在的问题与不足;
3)依靠专家、综合评定,及时补充完善应急预案。
3.评审依据
应急预案评审应依据以下文件,并考虑公司实际:
1)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标准,以及有关方针、政策和文件;
2)地方政府、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本行业有关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;
3)可能存在事故风险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能力。
4.评审人员能力
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具备以下能力的下人员参加:
1)熟悉并掌握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、法规及规章;
2)熟悉并掌握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》和应急知识;
3)熟悉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工艺流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。
5.评审要点
应急预案评审应包括以下内容:
1)符合性:应急预案的内容是否符合有关法规、标准和规范的要求;
2)适用性:应急预案的内容及要求是否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;
3)完整性:应急预案的要素是否符合本指南评审表现规定的要素;
4)针对性:应急预案是否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,重大危险源,重点岗位部位;
5)科学性:应急预案的组织体系、预防预警、信息报送、响应程序和处置方案是否合理;
6)规范性:应急预案的层次结构、内容格式、语言文字等是否简洁明了,便于阅读和理解;
7)衔接性:综合应急预案、专项应急预案、现场处置方案以及其他部门或单位预案是否衔接。
6.应急预案评审应考虑下列信息:
1)紧急情况响应和应急演练的结果;
2)外部应急经验;
3)设备、设施或流程的变化情况。
7.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注重下列事项:
1)应急预案的实用性;
2)基本要素的完整性;
3)预防措施的针对性;
4)组织体系的科学性;
5)响应程序的操作性;
6)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;
7)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。
(3)应急预案的修订
①为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,合理性的可操作性,应定期3年进行评审和修订。
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:
1)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指责已经调整的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