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生产预测预警管理制度
1、目的
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建立预警系统,全面识别公司安全生产运行风险,科学系统地统计运行过程中安全信息,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,统一数据标准、规范工作记录、整合信息资源、优化业务流程,最终实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流程化、规范化、标准化,不断提高公司安全工作效率与管理成效,特制定本制度。
2、适用范围
适用于本公司预测预警系统的管理。
3、制定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(2021年修正)
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》(安监总局令第16 号)
《水利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和处置规则》(水安监﹝2016﹞220 号)
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》(SL721-2015)
4、职责
(1)安全部负责建立公司范围内的预警信息管理系统,对预测预警信息进行动态管理,主要包括信息的收集、处理、辨伪、存储和推断等管理工作,并建立信息档案,各生产单位共享该系统预测预警信息。
(2)安全部负责及时统计事故和事件发生以及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,并定期发布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信息。
(3)各部门及工程项目部应及时上报相关统计信息,并对发布的预警信息做好响应并制定预防和纠正措施。
5、内容及要求
(1)在下列情况时,各部门、项目部应发出安全生产预警通报:
①出现安全生产新形势、新情况、新问题;
②重大节日:国家法定假日,国家重大活动等;
③重要会议:国家、省市召开党代会、人大、政协会议;
④特殊季节:夏季高温、雨季、汛期、冬季严寒;
⑤自然地质灾害、恶劣天气发生前;
⑥生产建设高峰期之前;
⑦本地区、本行业连续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时;
⑧与往年同期相比事故上升幅度较大时;
⑨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改;
⑩事故控制指标超出;
⑪迟报、瞒报、漏报、谎报事故;
⑫其它情况。
(2)预警级别、预警色、危险程度及其对应关系
公司的安全预警级别划分为五个等级,每个等级对应不同的预警色和危险程度,如下表所示:
预警级别、警戒色及危险程度对应表
预警等级 | Ⅴ | Ⅳ | Ⅲ | Ⅱ | Ⅰ |
预警色 | 绿色 | 蓝色 | 黄色 | 橙色 | 红色 |
危险程度 | 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正常,无发生事故迹象。 | 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基本正常,不排除发生事故可能性。 | 安全管理体系运行不畅通,有发生事故的倾向。 | 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存在问题较多,有发生重大事故的可能性。 | 安全管理体系未运行或无效运行,随时有发生重大事故的可能性。 |
(3)预警级别的评定标准
①Ⅴ级(绿色)评定标准:
1)项目安全管理机构健全,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正常;
2)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、到位,施工过程有序进行,文明施工状态良好;